饶芃子 教授,博士生导师

个人简介


饶芃子,女,1935年生,广东潮州人,汉族。tyc234cc 太阳成集团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原tyc234cc 太阳成集团副校长。

1957年毕业于中山大学中文系,毕业后留校任教。1958年tyc234cc 太阳成集团在广州重建,调tyc234cc 太阳成集团中文系,从事文艺理论教研工作。1970—1977年tyc234cc 太阳成集团停办期间,在华南师范大学(即当时的广东师范学院)中文系任教。1978年返回tyc234cc 太阳成集团执教至今。1984年任tyc234cc 太阳成集团中文系系主任,1987年9月—1995年12月任tyc234cc 太阳成集团副校长、学校学位委员会主席,主管人文社科和研究生工作。1996年任tyc234cc 太阳成集团“比较诗学与比较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思想文综》主编,现为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tyc234cc 太阳成集团海外华文文学与华语传媒研究中心”名誉主任。1992年起获国务院颁发“突出贡献专家” 政府特殊津贴。2011年被评为首届“广东省优秀社会科学家”。

1981年协助肖殷先生创立tyc234cc 太阳成集团文艺学硕士点,使暨大中文系成为国务院学位办第一批学位点的授权单位。1983年被遴选为文艺学硕士生导师。1993年领衔建立tyc234cc 太阳成集团文艺学博士点,同时获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为博士生导师。1996—2006年是tyc234cc 太阳成集团中文系文艺学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1997—2005年为tyc234cc 太阳成集团第一、二期“211工程”子项目“文艺学与汉语文学”、“中国语言文学与海外华文教育”一级负责人。

是中共广东省委第六届候补委员,广东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第三、四届副主席,广东省作家协会第四、五届副主席,广东省文艺批评家协会第一届副主席,曾任中国世界华文文学学会会长,中国文艺理论学会副会长,中国作家协会文学批评理论委员会委员,广东省语文学会副会长,广东省文艺理论研究会会长,广东省比较文学研究会副会长。现任中国世界华文文学学会名誉会长、世界华文文学联会副会长、中国比较文学学会副会长、中国文艺理论学会顾问、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第六届委员会顾问、广东省炎黄文化研究会副会长。是国家教委高校人文、社科“八五”、“九五”规划项目中文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社科基金“九五”、“十五”、“十一五”规划项目中文学科评议组成员。是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深圳大学等十多所大学的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还担任《岭南文库》等大型学术丛书编委。


科研成果及奖励


饶芃子教授在文艺学、比较文学和海外华文文学的教学与研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突出成就。迄今发表学术论文和文学评论300多篇,著有《文学入门》《文学批评与比较文学》《艺术的心镜》《心影》《文心丝语》《中西小说比较》《中西文学戏剧比较论集》(英文版,谭时霖等译)《本土以外——论边缘的现代汉语文学》《中西比较文艺学》《戴平万研究》《比较诗学》《世界华文文学的新视野》《边缘的解读:澳门文学论稿》《比较文学与海外华文文学》《世界文坛的奇葩》等学术著作15部(含合著)。主编教材《中西戏剧比较教程》《海外华文文学教程》,参与主编《台港澳暨海外华文文学大辞典》,主编著作和论文集《比较文学与比较美学》《中国文学在东南亚》《比较文艺学论集》《流散与回望》等6部,主编《思想文综》(10辑)和5套学术丛书《传统文学与当代意识丛书》《万叶文丛·学术书系》《比较文艺学丛书》《比较诗学丛书》《港澳及海外华文文学研究丛书》(共36本)。先后主持完成国家和省部级社科规划项目10个,现为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百年海外华文文学研究”首席专家。迄今培养硕士数十人,博士56人,博士后2人,尚有在读博士生1人。

科研和教学成果12次获国家和省部级奖励。1992年,主编的《中西戏剧比较教程》被评为“广东省规划及省属院校自编文科优秀教材一等奖”,并获教育部“第二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1999年,论文《海外华文文学的新视野》获“广东省第六次优秀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2005年,论文《海外华文文学与比较文学》获“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论文《文学的澳门与澳门的文学》(第一作者)获“首届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论文类一等奖”;2009年,著作《边缘的解读:澳门文学论稿》(第一作者),获“第二届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著作类二等奖”;2011年,主编的《海外华文文学教程》获“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著作类二等奖”,并于2012年入选教育部第一批“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书目。其文艺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先后三次获“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
1982年被广东省政府评为“广东省先进工作者”(即省级劳动模范);1985年被广东省高等教育局评为“高教战线先进工作者”;1985年被评为“广东省文教系统先进工作者”;1993年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先进女职工”称号;1995年被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巾帼建功”标兵;1998年被评为“国务院侨办所属学校优秀教师”;2005年被《人民画报》选为“中国20世纪125个有影响的女性”之一;2007年被推选为“当代岭南文化名人五十家”之一。